CH 一经确诊应尽快开始选用L-T4 治疗,在1 ~ 2 周之内
使患儿血清T4 恢复到正常水平,2 ~ 4 周血清TSH 恢复至正常
水平。出生2 个月之内开始治疗者智商与普通儿童无显著差
别;3 个月开始治疗者智商可以达到89;3 ~ 6 个月开始治疗者
智商可以达到71;6 个月以后开始治疗者智商可以达到54.
CH 治疗的目标是:
(1) 血清FT4 :在参考值的50% 的上限
范围;
(2) 血清TT4 :1 ~ 2 岁10 ~ 16 ug/ dl,>2 岁在参考值的
50%的上限范围;
(3) 血清TSH:<5. 0 mIU/ L, 最佳范围是
0. 5 ~2. 0 mIU/ L。
L-T4 的起始剂量是10 ~15 ug·kg-1 ·d-1 ,每日一次服用。
各种病因的L-T4 推荐剂量:甲状腺发育缺如15 ug·kg-1 ·d-1 ,
异位甲状腺12 ug·kg-1 ·d-1 ,甲状腺激素合成障碍10 ug·
kg-1 ·d-1 。
定期监测血清TSH、TT4 :治疗前6 个月每2 ~ 4 周一次,6
个月至1 岁每1 ~2 个月一次,6 个月至3 岁每3 ~4 个月一次,
3 岁至生长期结束每6 个月一次。L-T4 不要与其他食物
混合服用,大豆蛋白、浓缩铁剂和钙剂都会影响药物的吸收。
服药前最好空腹30 ~60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