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线检查 矽肺诊断,除上述依据外,主要根据X线胸片表现。我国于1986年12月公布了《尘肺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其中尘肺X线诊断标准,适用于国家法定的各种尘肺,其具体标准如下:
1.无尘肺(代号0)
(1)0无尘肺的X线表现。
(2)0+X线表现尚不够诊断为"I"者。
2.一期尘肺(代号I)。
(1)I有密集度1级的类圆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在两个肺区内各有一处,每处直径不小于2cm;或有密集度1级的不规则形小阴影,其分布范围不少于两个肺区。
(2)I+小阴影明显增多,但密集度与分布范围中有一项尚不够定为"Ⅱ"者。
3.二期尘肺(代号Ⅱ)
(1)Ⅱ有密集度2级的类圆形或不规则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四个肺区。
(2)Ⅱ+有密集度为3级的小阴影,其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大阴影尚不够为"Ⅲ"者。
4.三期尘肺(代号Ⅲ), Ⅲ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cm,宽径不小于1cm。 Ⅲ+单个大阴影的面积或多个大阴影面积的总和超过右上肺区面积者。 在使用上述标准时,应根据下列各种概念:
(1)肺区划分法:将肺尖至膈顶的垂直距离等分为三,用等分点的水平线将每侧肺野分为上、中、下三区。
(2)小阴影:是指直径或宽度不超过1cm的阴影。它可分为两型:①类圆形(R),形态呈圆形或近乎圆形,其边缘整齐或不整齐;②不规则形(IR),指一群粗细、长短、形态不一的致密阴影,它们可以互不相连,也可以杂乱无章地交织在一起,表现为网状,有时呈蜂窝状。两型小阴影均可按其大小或粗细分别称为p(直径约1.5mm以下),q(直径约1.5~3mm),r(直径3~10mm);不规则形者分别称为s(宽度约1.5mm以下),t(宽度约1.5~3mm),u(宽度约3~10mm)。
(3)小阴影密集度:是指一定范围内小阴影的数量,它可分为3级: 类圆形小阴影密集度: 1级 肯定的、一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清晰可见(如为p,即直径2cm范围内约有10个上下)。 2级 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一般尚可辨认。 3级 很多量的类圆形小阴影,肺纹理部分或全部消失。 不规则形小阴影密集度: 1级 相当量的不规则形小阴影,肺纹理一般尚可辨认。 2级 多量的不规则形小阴影。肺纹理通常部分消失。 3级 很多量的不规则小阴影,肺纹理通常全部消失。 密集度与范围判定方法 要对各个肺区出现的全部小阴影的密集状况进行综合判定:1.判定肺区要求小阴影占该区面积的三分之二;2.分布范围即出现有小阴影的肺区数;3.以大多数肺区内密集度为主要判定依据;4.以分布范围不少于两个肺区的较高级别密集度为主要判定依据。
(4)大阴影:指最长径1cm以上的阴影。不够定为"Ⅲ"的大阴影是指:①小阴影聚集,尚未形成均匀致密的块状影;②块影未达到2cm×1cm者;③出现"斑片条"或"发白区"。
(5)胸膜改变(包括增厚、粘连、钙化)、尘肺合并症或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尘肺),则均有相应代号记录。
(6)关于各期(+)为了有利于病情的动态观察,在各期内分别增加0+、Ⅰ+、Ⅱ+、Ⅲ+,并非独立分期。 对于矽肺来说,接触含矽量高和浓度大的粉尘时,往往以圆形和类圆形阴影为主,最早出现在两肺中下野的内中带,并逐渐向上扩展;也有首先出现在两上肺的。在含矽量低或吸入混合性尘的情况下,多以类圆形阴影为主(即所谓网状阴影)。矽肺的大阴影是局部阴影增多、密集、最后融合,常见于两肺上野外带,轮廓清楚,两肺对称呈"翼状"或八字形。融合块向内向上收缩,使肺门牵拉移位。肺门阴影常增大、增密,有时出现淋巴结"蛋壳样钙化",是淋巴结包膜下钙质沉着所致。肺纹理增多、增粗。
(二)实验室检查 矽肺一般常规检查无特殊意义。血清蛋白己糖、氨基己糖、粘蛋白、免疫球蛋白、铜蓝蛋白以及尿羟脯氨酸等常有增高趋势,但大多为非特异性,正常范围波动又大,其临床价值不大。
(三)肺功能测定 因肺组织代偿功能很强,早期患者肺功能损害不明显。随肺纤维组织增多、弹性减退,肺活量减低。随病情进展,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及最大通气量也减少,残气量及其占肺总量比值增加。肺气肿越严重,这些改变也越明显,且引起弥散功能障碍。静息时动脉血氧分压可有不同程度降低。肺功能测定在诊断上意义不大,但可作为矽肺患者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