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本品偶可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感觉异常、斑丘疹、水肿、继发感染。
2)使用克霉唑可能发生的不良发生包括:红斑、刺痛、水疱、脱屑、水肿、荨麻疹及皮肤刺激反应。
3)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能会发生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的局部不良反应包括:烧灼感、过敏性痒疹、皮肤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纹及粟粒疹。
1)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
2)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
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
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
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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