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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注射液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尿路感染   败血症 NOS   皮肤感染   软组织感染   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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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海

主任医师

适应症:
尿路感染、败血症 NOS、急性下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

疗效:

用于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的 治疗...有一定效果详情

安全性:

不良反应较少

使用便捷性:

静脉缓慢滴注

药品说明

禁忌

对奈替米星或任何一种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不良反应

1.肾毒性,其毒性轻微并较少见。肾毒性常发生于原有肾功能损害或应用剂量超过一般常用量的感染患者。 
2.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第八对颅神经的毒性反应,与其它常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相比,其发生率较低,程度亦较轻,易发生在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治疗剂量过高、疗程较长的感染患者,表现为前庭及听力的受损症状,如出现头晕、眩晕、听觉异常等,但尚无致耳聋者的报道。
3.其它:偶可出现头痛、全身不适、视觉障碍、心悸、皮疹、发热、呕吐和腹泻等。
4.偶可发生实验室检查异常,如血糖、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转氨酶等的升高,也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等的降低和嗜酸性粒细胞的增加,以上反应多呈一过性。

成分

硫酸奈替米星、葡萄糖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肠杆菌属细菌所致感染,亦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和绿脓杆菌等感染,感染种类包括: 1.复杂性尿路感染。 2.败血症。 3.皮肤软组织感染。 4.腹腔感染。 5.下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静脉缓慢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成人用于复杂性尿路感染每日3~4mg/kg,中、重度感染每日4~6mg/kg,严重全身感染每日6~7.5mg/kg,每8~12h给药一次。 小儿用量:六周以上至12岁者用量为每日4~6mg/kg,每8~12h给药一次;出生6周以内者每日4~5mg/kg,每12小时给药一次,早产儿、新生儿的用量应适当减少。 本品的疗程视病种、病情而异,一般为7~14日。 奈替米星应用疗程中宜定期监测患者血药浓度,使血药峰浓度保持在6~10mg/L,谷浓度0.5~2mg/L,新生儿应用本品时必须监测血药浓度。
2.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其结果拟订个体化给药方案,使其血药浓度调整至适宜范围内。也可根据患者的内生肌酐清除率或参考血肌酐值、血尿素氮值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随访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检查,并应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调整剂量使高峰血药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续较长时间(如2~3h以上),谷浓度避免超过4mg/L,以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 
2.避免与其它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强利尿剂、神经肌肉接头阻滞剂等肾毒性和神经毒性药物同用。
3.对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损害程度减量用药(见[用法用量]),高龄患者宜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用药。
4.由于妊娠期患者应用的安全性未能确定,宜避免使用。
5.新生儿一般避免使用,若确有应用指征时,应在监测血药浓度的条件下调整药物剂量。
6.疗程不宜超过14日,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7.本品给药时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静滴。
8.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症皮肤软组织感染治疗中本品非首选药物,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具有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时,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避免与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强利尿药和神经肌肉阻断药等肾毒性和神经毒性药物合用。 
2、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参考用法用量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建议禁用

儿童用药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

老人用药

对本品或任何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或有严重毒性反应者禁用。肝肾功能异常应适当减量用药

权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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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曾海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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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09月19日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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